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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于2021年省級供銷綜合改革及發(fā)展專項資金分配情況的公示
發(fā)布時間:2022-10-08作者:來源: 點擊:
2021年5月,四川省財政廳下達我市2021年省級供銷綜合改革及發(fā)展專項資金(川財建〔2021〕66號)308萬元。根據《四川省供銷合作社聯合社關于做好2021年省級供銷綜合改革及發(fā)展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》(川供財〔2021〕96號)的相關要求,該項目資金采取先建后補和以獎代補方式進行資金分配。前期,我社對符合獎補申報條件的項目進行了現場審查和資料審查,擬定了獎補標準和分配方案,提交市社黨組會研究同意,現將分配情況予以公示。
公示期間,個人和單位均可通過來信、來電、來訪等形式反映有關意見和問題。為便于調查核實,以個人名義反映的請留真實姓名和聯系方式,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本單位公章。
公示時間:2022年10月8日-14日
監(jiān)督電話:
0826-2332422(廣安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)
0826-2676973 (廣安市紀委監(jiān)委駐市生態(tài)環(huán)境局紀檢監(jiān)察組)
附表 :廣安市2021年度省級供銷綜合改革及發(fā)展專項資金分配表
廣安市供銷合作社聯合社
2022年10月8日